党的建设专项工作绩效考评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自治区党委、市委及县委关于党建工作的决策部署,压紧压实党的建设主体责任,确保 2021 年党的建设专项工作绩效考评扎实有序开展,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。一、考评主体在县委、县政府的领导下,由县绩效考评领导小组负总责,县委组织部牵头实施,县纪委监委机关、县人武部、县督考办、县委党校以及团县委等有关单位共同参与。二、考评对象(一)考评对象主要分为两类:一是 XX 个乡镇;二是 XX 个县直(驻县)单位。(二)各乡镇、县直各主管部门参照本方案对所属的事业单位进行考评。其中所属事业单位达到 X ...